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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非城镇户口失业者公积金提取攻略如下:
一、提取条件
1. 具有百色市户籍; 2. 已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3. 非城镇户口; 4. 失业。
二、提取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失业证明(如失业保险领取证明、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等); 4. 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
三、提取流程
1. 准备好上述所需材料; 2. 前往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就近的住房公积金网点; 3. 在窗口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4. 提交材料,工作人员审核; 5. 审核通过后,领取提取凭证; 6. 将提取凭证和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交予银行; 7. 银行审核后,将提取金额转入您的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
1.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账户余额; 2. 提取后,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将处于封存状态,如需再次提取,需重新申请; 3. 如有疑问,可拨打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轻松操作流程如下:
1. 确认是否符合提取条件; 2. 准备好所需材料; 3. 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网点; 4.举报 -
百色非城镇户口失业提取公积金指南
网上办理:点击此处
查询办理结果:点击此处
一、办理条件
百色市辖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非城镇户口从业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非广西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前提是缴存单位已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可以在公积金缴存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
二、办理地点
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百色市右江区园博路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窗口135、136、137、138、139号)
窗口电话:07762835517
三、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四、交通指南
可乘坐8路、13路、15路公共汽车到那五村路口站下,步行400米即可到百色市政务服务中心
五、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职工需在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过一次乡镇建房提取业务,并将该套房的提取材料录入及扫描至公积金业务系统后在提取时限内可在线上办理乡镇建房提取业务)
2、户籍证明(前提是缴存单位已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
3、银行借记卡(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
六、办理流程
来源:百色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七、审查标准
1、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
(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填写并本人签名。
2、证明文件等的审查标准申请个人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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