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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民在无新工作的情况下,提取公积金的政策如下:
1. 提取条件: - 在百色市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 因离职、失业等原因,暂时没有新工作。
2. 提取额度: - 提取额度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 - 单次提取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
3. 提取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房屋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4. 提取流程: (1)携带以上材料到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委托的银行网点办理; (2)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办理提取手续; (4)提取成功后,银行将提取金额转入您的储蓄卡或存折。
5. 注意事项: - 提取公积金时,需确保账户状态正常,无欠缴情况; - 提取公积金后,账户余额将清零,如需继续缴纳公积金,需重新开户; - 提取公积金时,如需提取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
以上是百色市民在无新工作的情况下,提取公积金的政策详解举报 -
百色半年没有新工作提取公积金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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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
百色市辖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因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半年没有建立新劳动、人事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系统封存满半年即可办理销户提取,前提是缴存单位已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可以在公积金缴存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
二、办理地点
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百色市右江区园博路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窗口135、136、137、138、139号)
窗口电话:07762835517
三、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四、交通指南
可乘坐8路、13路、15路公共汽车到那五村路口站下,步行400米即可到百色市政务服务中心
五、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1、封存满半年即可办理;2、前提是缴存单位已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
2、银行借记卡(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
六、办理流程
来源:百色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七、审查标准
1、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
(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填写并本人签名。
2、证明文件等的审查标准申请个人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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